霞浦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福建
规范性文件
2011-09-26公布|2011-09-26实施
公告正文

霞浦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霞财购〔2011〕3号

 

县直各单位,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质疑。现将《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购[2011]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 宁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 .doc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热点法宝
中小企业
质疑
投诉
政府采购
招标
磋商
谈判
需求管理
代理机构
节能
环境标志
热门招标
医疗设备
试剂采购
耗材采购
设施设备
幼儿园
门诊系统
监控设备
物业管理
食堂采购
服装采购
友情链接
易必德
电话:
邮箱:
地址:
咨询时间:
©版权所有易必德(四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I智能助手
立即体验
在线咨询
客服电话
咨询电话
028-85359851
公众号
订阅招投标资讯
微信扫码关注易必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