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款设置规范
招标文件编制有明确的红线,踩上去的后果不是修改而是重新组织采购。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文件不一致的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准。
资格要求的红线
不得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
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与资格条件一一对应,不得要求提供无关材料。
材料多的项目,建议先用数智招采平台(跳转:数智招采平台)比对一次,再进入人工复核。
倾向性条款怎么识别
把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逐条问一遍是否为项目实际所必需,答不上来的多半就是倾向性条款。
把识别要点做成检查表,由未参与编制的人复核效果更好。
这一环节的口径差异大,数智招采平台(跳转:数智招采平台)里可以按本地要求配置规则。
评分办法的设计要点
主观分值占比过高会加大争议概率,能量化的尽量量化并给出评分区间说明。
评分标准要与项目实际需要匹配,与履约质量无关的因素不宜设分值。
前后矛盾问题怎么排查
矛盾多因分段编写后未做统一校对,或者套用旧模板未全面替换。
检查方法是按关键字段做全文检索,把所有出现位置列出来逐一比对。
前置的信息收集环节,招采智能体(跳转:招采智能体)能覆盖大部分基础数据。
招标文件相关的延伸问题
问:合同条款要不要写进采购文件
答:要写,这也是供应商评估风险和报价的依据。
问:采购文件发出后还能修改吗
答:可以,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必要时顺延截止时间。
问:澄清内容和原文件冲突以哪个为准
答:澄清优先,投标文件必须按澄清后的要求编制。
采购人关于招标文件的高频提问
问:实质性要求需要标注吗
答:应当明确并标注,未标注的不得作为无效投标的依据。
问:评审因素可以在评标时补充吗
答:评标现场不能改规则,发现问题只能通过法定程序处理。
问:要求提供的材料越多越保险吗
答:多余材料既增加供应商负担,也可能被认定为设置不合理条件。
发出前能改的叫优化,发出后再改的叫更正,代价完全不同。需要固化成流程的,可以从数智招采平台(跳转:数智招采平台)入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