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着力破除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隐性壁垒,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
制度创新亮点
《规则》创新性地建立了"三审一督"机制:
政策制定机关自我审查
市场监管部门专业审查
社会公众监督审查
上级机关定期督查
重点整治领域
《规则》明确将以下行为列为重点整治对象:
设置歧视性资质要求
限定特定行政区域业绩
设定不合理的产品目录库
通过信用评价变相设置门槛
企业维权路径
企业如发现不公平竞争条款,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向政策制定机关提出质疑
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
实施保障措施
为确保制度落地,将建立:
典型案例公示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通报机制
跨部门联合惩戒体系
预期效果
《规则》的实施将有效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预计到2026年底,涉及公平竞争的投诉量将显著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