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财政部及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已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其中,最受关注的核心措施是“预留采购份额”制度的深化应用。
《通知》要求,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人应当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对于超过400万元的项目,则要求通过设置采购包、要求大型企业中标后向中小企业分包等方式,确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达到一定比例。
为确保政策不走样,各地政府采购平台正陆续上线“中小企业项目专区”,并进行清晰标识。同时,在评审环节,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更高比例的扣除,用直观的价格优势增强其竞争力。此举旨在从源头上为中小企业开辟专属市场空间,破解其“门槛高、中标难”的困境,激发市场微观主体的活力。


